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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变化,互联网技术渗透到生活中的各个领域,在带来极大便捷的同时,也给社会生活增加了新的挑战——互联网平台下的群体极化现象正是这样一种新的挑战。所谓的互联网平台下群体极化现象还有一个更为人熟知的表现形式:网络暴力。现行法律制度,对公民的人格权保护更多的是偏向于线下的实际权利层面,对于线上网络暴力造成的权益侵害,缺少有效的针对性规定。同时,由于网络暴力形式复杂多样、参与人员不确定、侵害结果难以界定等特征,也使得相应立法难度较大,对互联网群体极化现象的预防约束,任重道远。现行法律体系在网络暴力领域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空白,对于网络暴力的产生和发展缺少约束力。在网络暴力的产生、发展和后果控制方面,现行法律体系较多的是在聚焦在法律原则方面,缺少具体的法律规则。随着互联网web2.0时代的到来,互联网平台开始展现出更强的开放性、共享性、以及去中心化。网络信息不再由互联网公司或是互联网从业人员所发布的信息决定,用户更多的参与其中,由用户自身的交流分享和喜好来决定了互联网web2.0时代网络信息新格局。在新的网络格局下,线上生活与线下生活互动联系更加紧密,线下的交往模式逐渐往线上转移,线上的一些行为方式也潜移默化的影响着现实生活,可以说线上线下的界限正在变得模糊。高度开放和自由化的互联网格局使得虚拟世界已经不再是严格的“虚拟”,而是逐渐成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生活中的现象开始更多地被上传到网络,供网友讨论和分析;网络上一些过激言论或是行为,也随着现实生活的加入而具备了实际的侵害结果,“虚拟”由此转化成了现实,网络行为同样需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与制裁。互联网暴力现象的产生,给网络平台的秩序带来了一定程度上的冲击,让网络环境变得混乱无序,给互联网行业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与此同时,互联网暴力行为还在通过网络环境的影响力对线下生活进行波及,不仅扰乱互联网行业的秩序,也对社会生活的秩序带来了一定的困扰。网络暴力的表现形式中,“人肉搜索”的出现对被侵害人的隐私权产生了极大的不良影响。由于人肉搜索的介入,网络暴力行为在通过互联网对相对人的精神权益进行侵害的同时,还有可能会转换成线下实体暴力侵权行为,严重影响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对身体健康都产生了一定的威胁。本文通过对国内外互联网暴力现象进行对比研究,从网络暴力萌发阶段开始,到事件发展以及后果控制等阶段,对国内外相关的法律应对进行分析比较,探究网络暴力的法律约束方法。同时探索互联网平台的行为模式,从事件初始阶段入手,掌握网络暴力的萌发根源,通过法律层面、网络层面、社会生活层面多角度对相关事件进行探讨。针对性的提出相应问题的解决法案,从立法角度、社会角度、个人角度出发,线上线下全方位探讨公民权益保护问题,力求最终实现维护网络秩序、维护社会秩序、弘扬法律精神的目的。本文从社会学角度着重分析了网络暴力现象生成的内在机制,对于如何避免事态发生,如何控制事态发展,以及如何削弱事件影响有着一定的指导性意义。不仅对预防和制裁网络暴力事件提出解决办法,也对相关法律制度建设与完善提供了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