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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部门的涉税信息共享机制还不够完善,由于部门间缺少统一的规划与管理,没有认识到涉税信息跨部门共享的重要性,同时由于现行政府条块管理方式,对涉税信息跨部门共享交换的考虑不全面,顶层规划不足,信息孤岛、反复建设的情况仍广泛存在,不仅会形成很大的浪费,而且与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的目标不一致。各部门信息资源的条块隔离与独占垄断状况,以及信息应用现实情况与信息共享的潜在需求的对比反差,都限制了涉税信息资源相关应用服务的效率、协同管理水平,成为涉税信息跨部门共享的阻碍和瓶颈。本文从界定涉税信息概念入手,从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