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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民间金融历史悠久。民间金融是我国金融体系的一部分,与正规金融存在着互补和互动的关系。民间金融有其自身独有的特征,因其借贷双方之间具有一种超越市场关系的特殊社会人际关系,使得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相比,具有更多的优势。
目前,我国以民间借贷为主要形式的民间金融,在经济领域中的影响日益增大,已成为中小企业及“三农”经济获得资金支持的重要渠道,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不可缺少的因素。尤其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形势下,民间金融以其独特的优势,必将扮演重要的角色。
然而,民间金融犹如一把“双刃剑”,它在发挥诸多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存在着某些方面的负面效应。本文在对民间金融的内涵进行界定的基础上,介绍了我国民间金融的形式、特点以及其与正规金融的定位差异和相互关系,阐述了我国民间金融产生发展的历史和原因,分析其发展的必要性。文章结合我国民间金融的法律制度现状,研究了其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发现民间金融发展存在问题的背后隐含的是制度缺陷。笔者认为,针对民间金融的两面性,政府应该采取扶持的政策取向,并加强民间金融的规范管理。要通过制度创新,着力构建能够有效发挥民间金融效率和优势的法律规章和政策制度框架。首先,要建立民间金融相关法律制度,包括制定民间金融专门法律、完善民间金融监管机制、建立民间金融市场准入退出等制度。其次,要区别不同情况规范管理民间金融组织,尤其是大力发展各类民营银行,进一步放开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最后,鼓励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合作,从而引导民间金融“阳光化”、规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