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家庭是未成年人社会化的重要场所,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教育是其他任何教育无法替代的,父母是子女最早也是最重要的老师,其言行潜移默化影响着子女。古语有云:子不教,父之过;慈母多败儿。父母对子女的教育影响着未成年人的成长和发展。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直居高不下,尤其在校生犯罪因其特殊性愈来愈成为法治社会关注的焦点。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教育缺失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诸多因素中的首要因素,但立法上尚未明确家庭教育的法律地位。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导致实践中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保障未成年人权益效果不佳。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正文包括三章。前言阐明选题的背景和意义、既有相关学术研究成果综述及研究方法和思路等。第一章父母与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关系。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负有监护、管理和教育其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父母应当教育子女,引导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父母不履行教育义务或履行义务不当,表现为对未成年子女过分关注、放任不管及粗暴对待,容易造成未成年人子女心理和行为问题,甚至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成为违法犯罪行为的侵害对象。第二章父母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情况的实证分析。以未成年人涉违法犯罪案例为切入点,梳理实践办案及近年网络热议未成年被害人十大典型案例,实证分析发现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的父母忽视对未成年子女的品格行为和心理教育、法制教育和性预防教育等,教育方式和教育内容不科学,甚至父母自身素养不高、缺乏法律意识侵害被监护子女。第三章民事法对未成年子女保护不足和完善对策。与未成年人相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分散,缺乏监督父母履行教育义务的专门主体,父母教育子女的权利义务未明确。可考虑借鉴中国香港特区、台湾地区相关立法经验,设计完整的保护未成年人立法体系,尽快颁行家庭教育法,完善未成年子女国家监护制度等。针对父母对子女履行家庭教育缺乏获取相关知识途径之缺憾、探望权制度不完善、少年司法实践中存在一定的价值冲突等不足,应当完善亲职教育制度,细化探望权规定,引入“轻轻重重”少年司法模式调和价值矛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