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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出要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要提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而在推进过程中也存在着死角,那就是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拥有不同民风民俗和信仰的少数民族地区,基层工作是法治建设的基础,因此要推进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法治素质的养成是民族地区法治化建设的关键着力点。从法治中国建设对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法治素质提出的要求、现阶段主要问题,探寻法治素质养成的途径。具体而言,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的法治素质的养成受“先天缺陷”、“后天不足”和多种不利因素的影响和干扰。在此基础上提出具体的法治素质养成的途径,从民族地区实际情况出发,加大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力度,营造民族区域的法治文化氛围;调整普法宣传教育重点;加强民族地区的立法,完善自治州、县的自治条例;健全适合于民族地区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等途径,养成法治素质。从而更好地把握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法治素质的养成规律,提高人们对法治中国建设中少数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法治素质养成的认识,增强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法治素质的养成理性,纠正人们的一些不正确看法,进一步促进学术界在这方面研究的不断深入,推进法治中国的建设更加全面、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