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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港口为了解决资源闲置和浪费的问题,提高抵抗外部风险的能力,积极构建港口物流服务供应链。港口物流服务提供商是港口物流服务供应链上的重要环节,港口在对供应链上的收益进行分配时,为了进一步促进供应链上企业发挥主体作用,提出梯度“达量优惠”的收益分配方式。在这种背景下,港口物流服务提供商合作联盟应运而生;物流服务提供商为了达到更高的“达量优惠”等级,会联合其他企业构建合作联盟,以合作联盟整体的货运量从港口获得更高的优惠等级。那么如何全面的考虑影响合作联盟收益分配的各种因素,对合作联盟整体新增的收益进行科学合理的分配,便是本文研究的问题。首先通过对港口物流服务提供商合作联盟的构建动因、构建原则以及收益分配机制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以物流服务提供商的货运量边际贡献率为衡量标准,基于Shapley值法对港口物流服务提供商合作联盟的收益分配进行了研究;通过实例验证了 Shapley值在港口物流服务提供商合作联盟收益分配中的有效性。但是对结果进行分析,也发现了 Shapley值的分配方案没有考虑到市场结构对收益分配的影响。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文详细分析了物流服务提供商合作联盟收益分配的影响因素,建立了收益分配修正指标体系;并基于梯形模糊数法确定了各局中人最终的收益分配方案。对比合作联盟的三种收益分配方式可以看到基于梯形模糊数的Shapley值收益分配方法,可以有效的兼顾公平与效率;既充分体现到了不同货运量对收益分配结果的决定性作用;也考虑到了资源投入、预期货运量、企业核心竞争力、对港口博弈话语权等因素对收益分配的影响;是一种有效的合作联盟收益分配方式。最后依据研究结果,本文从不同角度出发,对不同性质的企业主体的经营策略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为合作联盟的构建和企业的发展策略提供了参考。本文研究的创新性成果有:(1)根据对港口物流服务提供商合作联盟的收益分配影响因素的分析,建立了港口物流服务提供商合作联盟收益分配修正指标体系。(2)基于梯形模糊数的Shapley值法,提出了港口物流服务提供商合作联盟的收益分配方案,为研究合作联盟收益分配提供了新的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