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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自习近平总书记到湖南湘西考察时第一次提出精准扶贫以来,我国的精准扶贫工作从理论和实践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目前距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越来越近,精准扶贫的任务愈发艰巨,尤其是对于重庆市渝东北地区,由于其是大库区、大山区、少耕地的特殊地理位置,精准扶贫的困难就更大。因此,研究这种地区条件下的精准扶贫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政策价值。本文选择重庆市奉节县吐祥镇为主要调查点,是基于整个渝东北地区精准扶贫行动中,吐祥镇精准扶贫具有典型代表性。通过前期对文献的梳理,将基层政府、扶贫干部和贫困户这三个主体确定为观察对象。在调查中综合采用典型调查法、参与观察法、访谈法和问卷调查法等研究方法,对重庆市奉节县吐祥镇的精准扶贫现状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和分析。重点观察三个主体在精准扶贫中的行为、思想、行动效果,分析提炼出当地在精准扶贫实践中存在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尝试运用社会学相关理论展开较深入的思考,在解决问题的思路上,跳出吐祥镇个性化特征问题的解决,着眼于相同自然地理条件的整个渝东北地区精准扶贫中的路径探索,这是本文研究的重要意义所在。精准扶贫行动中,基层政府是执行扶贫政策、制定具体落实方式和途径的行为主体。分析发现:1、政府行动通常从宏观角度出发,以实现完整的执行流程和政策覆盖为目标,严格遵循制度体系固有的工作规范和程序。2、具体行动执行流程则由基层扶贫干部负责实施。由于扶贫干部的具体扶贫工作带有一定的行政属性,使得扶贫干部在具体实施上级政策时,也会严格遵循工作流程,强调执行过程中的规范化、程序化,这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对执行成效的考察。3、政策执行的受众是贫困户,他们既是执行流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也是最终扶贫成效的体验者。贫困户的扶贫成效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基层扶贫政策的变动。通过调查发现,奉节县吐祥镇精准扶贫行动中表现出渝东北地区存在的几个共性问题:一是基层政府方面。精准扶贫前期的识别工作效率有待提升;执行过程中扶贫成本高成效差;帮扶措施缺乏差异性。二是贫困户方面。积极主动脱贫意识一定程度上缺乏,等靠要现象较重,没有从思想层面树立脱贫的正确价值观;扶贫流程中贫困户极少参与项目决策,被动接受项目;脱贫的内生动力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足。三是扶贫干部方面。工作过程中合理的自主权限缺失,影响工作效率和工作积极性;帮扶主体意识差导致效果递减;帮扶措施简化形式主义在一定程度上客观存在。针对调查点发现的这些精准扶贫存在共性问题,提出在渝东北地区采取一些针对性的对策:第一,基层政府方面。完善扶贫政策,提高识别的准确性,建立返贫预警机制;提高扶贫资源的使用效率和投放的精准度;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第二,贫困户方面。树立正确的脱贫荣辱观,创新脱贫宣传教育的方式;扶贫项目立项因地制宜,保障贫困户的主动参与权利;引入扶贫社工,扶志扶智激发内生脱贫动力。第三,扶贫干部方面。完善相关规定,赋予基层干部合理的自主权限;转变扶贫行动中的行政化思维,健全扶贫干部监督机制;完善扶贫工作的考核考评机制,激发扶贫干部的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