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视域下对农民工积极作用的思考——以昆明建筑业农民工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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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业部门就业,形成了农民工这一特殊的社会阶层。农民工阶层的出现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特殊国情的产物,它的出现壮大了我国工人阶级的队伍,为我国经济的发展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研究农民工阶层的作用,对于进一步深入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于丰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内容,特别是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内容,具有重大的研究价值。   本论文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马克思主义阶级、阶层理论为理论依据,以建筑业农民工的生存状况为现实依据,分析了农民工阶层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并分析了制约农民工阶层作用发挥的因素,在此基础之上,探讨了当前我国积极发挥农民工阶层的正面作用,避免农民工阶层负面作用产生的可行性对策。本文分成五部分:   导论。主要对研究问题的意义、国内外背景和研究的理论依据做了概述。第一部分是农民工阶层的出现及发展趋势。从历史的角度论述了农民工的出现及发展趋势,农民工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最大补充来源,新世纪、新阶段,农民工的发展趋势也显现出新的特征。第二部分是农民工阶层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中的作用现状。本论文以云南省昆明市农民工聚集较多的建筑业为例进行社会调查。在此基础上,并对农民工阶层的作用作了分析,宏观上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方面入手分析农民工阶层的积极作用,微观上从“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及“空心村”入手分析其负面作用。第三部分是制约农民工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积极作用发挥的因素。主要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分析了农民工阶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关系,指出在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进程中,有一些体制、规范及人为的原因不利于农民工阶层作用的发挥。第四部分是对发挥农民工阶层积极作用的思考。本部分在借鉴国外农民工保护政策与措施的基础上,提出了发挥农民工阶层积极作用及消除其负面作用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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