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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是接受人民的委托,利用公共资源,为公众提供各种服务,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管理机构。政府在履行相应的职能过程中所使用公共资源主要来自于社会公众,公众之所以会向政府提供资源,就是为了要求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管理好社会公共事务。作为委托人,公众自然有权了解政府向他们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水平以及持续提供这些产品和服务的能力,关心他们所提供资源的用途和使用效果,关心社会利益和公众利益的实现。政府为了向其委托人及委托人的代理人表明其在运用政府资源时的决策符合全民的利益,通过披露政府财务报告来解除自己的公共受托责任。同时为了促进政府职能的转换,客观上要求政府财务报告提供充分的政府财务信息,以利于评价政府的绩效。另外,政府财务报告可以为外部使用者做出公共选择和决策提供依据。我国现行的政府财务报告是1997年确立的预算会计报告模式,虽然在反映政府预算执行情况方面有所改进,但随着我国财政收支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现行的政府财务报告模式显露出许多其固有的缺陷,已无法全面反映政府的财务收支活动情况及财务状况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和政府的绩效信息。因此我国政府财务报告模式有必要进行改革。本文以政府财务报告模式之中的报告主体、财务报告内容、财务报告的会计技术以及使用者进行分析,以受托责任理论、有效政府理论和公共选择理论作为分析依据,参照国外政府财务报告模式改革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提出了我国政府财务报告模式的改进建议。全文的内容安排如下:
第一部分为引言。在本部分中,首先介绍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指出政府财务报告模式的改进在完整反映政府财务状况、反映政府受托责任以及为使用者提供决策方面的积极作用;其次回顾和总结了国内外对政府财务报告模式的研究动态;最后阐明了研究方法与本文的架构。
第二部分为政府财务报告模式概述。首先,明确政府财务报告模式相关的基本概念,包括政府和政府财务报告模式的概念。其次,介绍政府财务报告模式的理论基础:公共受托责任、有效政府理论以及公共选择理论。本部分对这些概念的界定以及理论的归纳和探讨为全文奠定基础。
第三部分为我国政府财务报告模式的现状分析。回顾了我国政府财务报告模式改革的历程,同时从政府财务报告主体、内容、会计技术以及信息使用者的角度分析现行的政府财务报告模式不足之处。
第四部分为国外政府财务报告模式的变革及借鉴,分别对美国、英国、法国三种不同的模式下的政府财务报告模式的变革进行了简要的介绍。并比较了三个模式之间的改革背景以及改革的导向和实施的战略,以期能从国外变革的成功经验中找到对我国政府财务报告模式改进的经验借鉴。
第五部分就完善我国政府财务报告模式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在政府财务报告主体应明确安排层次结构并科学选择确认标准;在政府财务报告内容方面应增加包含的内容;会计技术方面要加强宣传为引入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做准备同时在技术和人员建立相关配套措施以使政府财务报告改革顺利进行;最后应拓展财务报告使用者的范围和他们的信息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