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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德国著名的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出版了《风险社会》一书,该书首次提出了“风险社会”这个概念和风险社会理论。伴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已逐步进入风险社会阶段,风险已成为社会的最主要特征。社会风险是人类社会现代化进程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与现代性相伴随的概念,风险社会的来临则是现代性文明的结果。人类社会的生产活动同样在生产飞速社会化和经济结构急剧调整的社会大背景下越发成为现代社会的主要风险源,在人类现代化进程中安全生产风险问题日益凸显,矿难、油难事件不断。
石油化工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工业之一,由于油类自身具有易燃、易爆的特点,且生产条件多为高温高压环境,现在的油库、加油站选址又多处于居民生活区,一旦发生事故,其后果的严重不仅体现在经济上,更体现在生态环境上,很可能会遗祸后代。05年的哈尔滨水污染事件再一次敲响了生产风险的警钟,身处风险社会时代,必须要从国家、从政府的角度加强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增强风险管理意识,建立石油化工行业的风险管理体系。
本文首先介绍了要陈述的相关概念和我国社会现在风险管理的总体情况,其次说明了我国石油化工行业风险管理体系建立的行业背景、法律背景、现状和存在不足等,最后着重笔墨提出了按照风险社会理论构建我国石油化工行业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