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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通过深化改革、完善政策、健全体制,形成不断出精品、出人才的生动局面。作家协会在履行“协调、联络、服务”职能时,一直把服务职能作为最根本的职能,并把对作家的扶持作为最重要的工作,对签约作家的管理,便成为了辽宁省作家协会对作家扶持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 本文主要通过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案例分析法详细介绍了签约作家制度形成的时代背景,梳理了辽宁省签约作家制度发展脉络,同时对此项制度在辽宁省实施情况作了系统性介绍,并对实施效果进行了整体性评价。详细分析了辽宁省签约作家制度现阶段存在的四方面问题:对签约作家培养形式规定单一;约束与绩效考评制度虚化;制度覆盖惠及作家群体受限;制度对作家创作未起到应有的激励作用。并根据问题分析得出三方面的原因:制度设计理念落后;相应配套机制不完备;签约作家扶持资源不足。通过借鉴其他省市签约作家管理的成功经验与受到国外文学基金管理模式的启发,提出了辽宁应建立多种签约形式并行的新模式,拓宽辽宁省签约作家管理资金来源渠道,促进签约作家管理制度中各项机制的建立等对策,来对辽宁省签约作家制度进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