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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绿化是道路交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体是人工乔木林生态系统。公路绿化具有多方面的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从生态学角度对已完成的公路绿化开展综合效益的研究,可以为评价公路绿化的价值提供科学依据,提高公众对公路绿化重要性的认识。以货币形式评价公路绿化的价值,可以为公路绿化的建设和管理、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以及资源的合理配置提供理论依据,对于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及绿色GDP的核算有着重要意义。 本研究综合运用实地调查、数据库建设以及已有的研究成果,参考当前生态系统特别是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研究的成果,构建了一套适合评价江苏省公路绿化综合效益的指标体系,并对其进行价值评估。研究结果如下: 2000年江苏省公路绿化的综合效益为3.24亿元,随着绿化里程的不断增加以及公路绿化的不断建设,2010年的综合效益已高达9.41亿元,相当于当年全省GDP的0.023%。 以2010年为例,公路绿化的直接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分别占综合效益的20.45%、76.06%和3.50%,可见在公路绿化的综合效益中生态效益占了绝大部分。在构成生态效益的五项价值类型中,按价值量由大到小的顺序依次为:固碳释氧(59.95%)>净化空气(22.76%)>维持生物多样性(6.18%)>涵养水源(5.60%)>保育土壤(5.51%)。 2010年江苏省单位面积公路乔木绿化产生的综合效益为35086.7元.hm-2,而湖南省森林生态系统单位面积服务价值为60750.6元.hm-2,苏州森林生态系统单位面积服务价值为69225.3元.hm-2,可见人工营造品种较单一的公路绿化乔木林的效益小于自然条件下生长的多品种林木组成的森林。 在公路绿化的生态效益(2010)中,包括吸收污染物、滞尘和降低噪音在内的净化大气的效益占22.76%,相比湖南省森林生态系统(6.75%)和苏州森林生态系统(5.74%),公路绿化净化空气价值占生态效益的比例较高。 公路绿化作为森林碳汇,具有一定的固碳能力,2007年江苏省公路绿化能够固定1.8%的交通运输及仓储邮政业的碳排放量。 虽然公路绿化每年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要小于绿化投入费用,但公路绿化产生的生态效益却高于绿化投入,公路绿化是一项投资回报率较高的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