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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推进,自1990年开始,产业集群以一种特殊的经济结构,在增加产业和区域竞争力方面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但是,因为市场机制自身存在的不足以及地方经济具有的空间特征,尤其遇到市场经济体制存在某些问题的时候,如果没有当地政府的扶持政策,产业集群也无法单纯在市场与企业的协同下就能维持稳定的发展。所以,产业集群的进步少不了政府的帮助。产业集群内部的市场一旦出现没什么成绩的板块,则需要政府的帮助来调整它的外部负效应,达到资源的合理分配。当地政府需要对产业发展理论动态有一定的了解,规划产业集群发展及其蓝图,特别是在产业集群经历一段时间的发展后,更是需要政府及其他机构的帮助。所以地方政府在发展产业集群的过程中所采取的行为是否能够真正产生“正能量”,是产业集群健康发展的关键。纵观聊城市产业集群的发展历程,目前它已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并且在地区经济增长和产业发展方面占据主导地位,同时在城市工业化、城镇化的过程同样至关重要。但是从宏观的角度来说,现在聊城集群的发展只能算是刚起步,地方政府在这个过程中还没有摸清自己的角色,出现了行为措施不当的情况,譬如:插手企业微观经营、忽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从而影响集群的进一步发展。本文以聊城产业集群发展中的政府行为为主要研究对象,在对产业集群和政府行为进行相关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了地方政府行为与产业集群发展之间的内在联系,并对这些政府行为做相应的分析和归纳,进而发掘这些行为的不足,分析其行为选择的机理,从改革和完善地方政府行为面临的体制环境、加快转变产业集群发展中的地方政府职能、提高地方政府行政效能以及实现政府行为的法治化和规范化等四个方面,提出了规范产业集群发展中地方政府行为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