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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是确认和保护所有权关系的法律,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的法律,与我们个人利益息息相关,与银行业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据权威部门统计,涉及担保物权的事项90%以上与银行业直接相关。因此,认真研究好《物权法》,对银行业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银行信贷业务健康发展具有深远意义。纵观整部《物权法》,自第一百七十九条自第二百零七条,是比较集中规定了抵押担保法律规范的内容,其中大部分内容是在原来《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订的,包括抵押物的范围、抵押生效的条件、抵押优先效力、抵押物的处置程序和浮动抵押、最高额抵押等。笔者认为不动产抵押登记、抵押物财产范围、浮动抵押、最高额抵押等制度在原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有较大的突破,对现行金融市场的融资担保制度影响最大,是本文主要讨论的问题。本文共分五个部分进行探讨:第一部分抵押制度与银行业,介绍了抵押权与银行的相关性及其重要性,并进一步阐述了鉴于现代抵押担保价值的转变从而导致抵押担保立法的转变,抵押担保与银行的联系势必更加紧密的趋势。另外,由于立法理念的转变,《物权法》在三个方面有很大的变革,这些变革势必会对银行业产生深远影响。第二部分介绍了抵押财产范围的变革,尤其重点探讨了动产抵押制度的变革及其对银行业的影响。第三部分介绍了抵押担保制度程序方面的变革,即不动产抵押登记制度、抵押权的实行这两个方面,重点探讨了程序方面的变革对银行业的影响。第四部分介绍了抵押担保产品类型的变革,重点探讨了金融媒介型担保——浮动抵押制度、最高额抵押制度这两类新型低压产品给我国银行业带来的利与弊。第五部分介绍了《物权法》颁布以后银行可以开发的三种新型抵押产品,即农村型浮动抵押、最高额循环贷款、中小企业混合抵押,并论述了其可行性及对我国金融市场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