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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自此,混合所有制改革已成为了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举措,并渐渐形成了“由点到面”,由“中央到地方”的全面发展局势。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也成为了当下的热门话题。医药行业历来就是我国国民经济中关系到国计民生的支柱性行业,其改革发展备受关注。云南白药作为医药行业中的龙头企业,在经济深化改革不断推进的背景下,积极引入民间资本,进行了混合所有制改革,并因此成为了国企混改中的经典案例。而混改结果究竟如何,是否有效的实现了资源整合、优势互补,是否提升了企业的经营效率,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本文以云南白药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为背景,综合对比杜邦分析体系、EVA、平衡计分卡等绩效评价体系的优缺点,并结合我国《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规则》及《企业效绩评价操作细则(修改)》的要求,选择采用较为常用较为经典的四大财务指标体系:偿债能力指标、盈利能力指标、营运能力指标及成长能力指标作为评价云南白药财务绩效的指标。而在具体细化指标的选择上,本文将结合云南白药自身的发展特点及行业特征,选取较为契合的评价指标加以分析研究。通过对云南白药混改前后相关财务指标纵向对比分析,以及与尚未推进混改的同行业具有相似发展路径和排名的北京同仁堂,同时对标医药行业均值进行横向对比,以案例分析的形式研究云南白药混改后的财务绩效是否有所提升。通过本文研究发现,云南白药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后财务绩效并未出现明显改善,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于云南白药财务绩效的积极作用暂不突出。但需要注意的是,混改后云南白药多项财务指标的下降速度有所减缓,其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和营运能力始终保持在行业较高水平,龙头地位也未受到动摇。由于距离云南白药彻底完成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时间还较短,新华都和江苏鱼跃等民间资本的实力还未得以充分展示,混改对于企业财务绩效的具体影响还需时间和市场的双重检验。基于目前的研究结果,本文提出了四点建议: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提高经营效益;加大研发投入,增强核心竞争力;促进资本保全增长,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进一步健全职业经理人制度,完善激励机制。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对于其他医药企业如何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提高财务绩效形成一定的参考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