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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一直面临着融资难、贷款难的问题,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各国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我国于1992年开始建设以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主体、商业性担保机构和互助性担保机构为两翼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但该体系在近几年的发展过程当中转到了以商业性担保机构为主体模式的误区中,未充分发挥信用担保体系的政策性功能。因此,重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对我国担保业和中小企业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文章首先描述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现状并揭示目前面临的三大困境:信用担保体系的主体模式困境、各类担保机构的风控模式趋于银行化、担保机构的盈利模式困境,三大困境主要原因在于担保机构在开展担保业务过程中缺乏明确的定位。因此,本文通过对第一还款来源和第二还款来源的分析,为担保机构在开展担保业务时提供定位决策。在借鉴国际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得出对我国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有益的启示。同时揭示商业性担保机构为信用担保体系主体模式在新出台管理办法中的局限性,必须重构信用担保体系,且重构体系的基本取向应为坚持政策性担保为主导,同时明确各类担保机构的市场定位以及构建财政补贴新模式,并提出进一步完善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议。最后,文章以A担保公司进行案例分析,通过对申请担保的项目进行第一还款来源和第二还款来源的评估来对A担保公司进行市场定位,并针对该公司提出市场定位优化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