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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受到广泛关注的社会问题,而团伙犯罪又是未成年人犯罪中的突出问题之一。为了研究这一问题,本文以沙坪坝区司法局2009年至2011年援助的部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为研究对象,引入物理学中的力学原理,对未成年人团伙犯罪行为进行实证分析,试图用一种全新的分析视角来分析未成年人团伙犯罪行为的产生机制,以探寻合理有效的预防对策。 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绪论。介绍了本文的选题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以及未成年人团伙犯罪研究的实证和理论研究现状,最后介绍了本文在研究方法和研究视角上的创新。 第二部分,未成年人团伙犯罪实证分析。首先是对沙坪坝区司法局2009年—2011年援助的部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统计学分析,总结沙坪坝区未成年人团伙犯罪的现状,包括:年龄,户籍,户籍性质,文化程度,职业,家庭等基本情况。然后将团伙犯罪的未成年人与单独犯罪的未成年人进行列表对比分析。 第三部分,未成年人团伙犯罪的力学分析。将犯罪行为视作行为人受到合力作用的结果,从力学的视角来定义犯罪的概念,阐述犯罪的本质。首先,构建犯罪行为产生的力学模型,把合力分解为内部动力、内部阻力和外部动力、外部阻力。内部动力又可称为内驱力,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决定性因素,源自于未成年人多元化的内在需要,内在需要的替代表达和负性表达就可能产生犯罪行为;内部阻力主要来源于自控力,是控制犯罪行为产生的主要内在因素,自控力的强弱与未成年人自身特殊的生理和心理特点,以及伙伴关系,家庭关系等其他社会关系有密切联系;外部动力主要来自犯罪场的作用,犯罪场是存在于行为人外部,推动行为人实施犯罪的特定背景,网吧和学校是影响未成年人团伙犯罪行为产生的两类主要犯罪场;外部阻力主要受到犯罪控制场的影响,犯罪控制场是以社会组织为载体的阻碍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的特定背景。然后,结合沙坪坝区未成年人团伙犯罪的现状和特点,对未成年人团伙犯罪的产生进行力学分析,总结其产生机制和原因。 第四部分,遏制未成年人团伙犯罪的对策。基于第三部分对未成年人团伙犯罪产生机制的力学分析,提出相应的预防对策:(1)合理满足未成年人正常需要,弱化不良内驱力,从内部减少犯罪动力的产生;(2)增强未成年人自身控制力,以抵抗内部和外部的犯罪驱动力;(3)控制犯罪场,从外部减少未成年人团伙犯罪的机会;(4)加强社会控制,从行为人外部来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发生。通过以上途径,减小犯罪动力,增大犯罪阻力,从而达到预防未成年人团伙犯罪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