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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背景权力下放在世界各国广泛实施。中国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在卫生系统实施权力下放。首先,通过实施院(所、站)长负责制,扩大了卫生机构的自主权。其次,全国大部分的乡镇卫生院管理权陆续由县卫生局下放到乡镇政府,乡镇政府负责卫生院的人事及财务管理,而县卫生局只负责业务上的监督与指导。权力下放的广泛实施对卫生人力资源管理及整个卫生系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但迄今为止,国内很少有研究深入系统地分析权力下放对卫生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研究目标本研究的总目标是研究权力下放政策是否有利于加强卫生人力资源管理,是否有利于提高工作绩效。具体目标有5个:1)研究权力下放政策是否为加强卫生人力管理、提高绩效提供了机遇;2)建立一种方法体系,用于评价权力下放对卫生人力资源管理和工作绩效的影响;3)研究权力下放政策在多大程度上提高卫生人力资源的利用效率;4)评价权力下放前后工作绩效的变化;5)向决策者提供政策建议,充分利用权力下放后产生的机遇,改善卫生人力资源管理。研究方法本研究选择福建省龙岩地区的新罗区和连城县作为研究现场,将定量与定性研究方法有机结合,采用5种调查方法收集资料:1)政策文件回顾,2)县医院以及乡镇卫生院的机构调查,3)卫技人员的问卷调查,4)知情人访谈,以及5)专题小组讨论。调查内容包括:权力下放的背景、权力下放的实施过程、权力下放的组织形式和内容、权力下放对人员录用及人员调动的影响、权力下放对卫技人员在职培训的影响、权力下放对薪酬制度的影响、以及权力下放对工作绩效的影响。通过分析定量资料,比较权力下放前后人力资源管理各方面的数量变化,利用定性研究所获得的信息解释上述变化的原因,客观地反映权力下放政策对卫生人力资源管理所造成的影响。另外,通过定性研究还可以了解权力下放政策的背景、内容及实施过程。<WP=7>研究结果与主要发现1. 卫生系统权力下放的实施以改革开放为背景,旨在鼓励地方政府及卫生机构加大对卫生事业的投入与管理,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2. 卫生系统权力下放主要采取了两种形式:院长负责制与乡镇卫生院管理权下放。人力资源管理功能是权力下放的重要内容之一。3. 权力下放政策实施前准备不充分。4. 权力下放后,卫生机构人员配备的自主权扩大,卫技人员的数量和结构均有所改善。5. 权力下放增加了卫技人员参加在职培训的机会,提高了工作积极性,但在职培训忽视了农村乡镇卫生院的疾病预防工作,同时也间接加剧了贫困地区的人才流失。6. 权力下放扩大了卫生机构的收入分配自主权,激发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但贫困地区与富裕地区卫技人员收入的差距越来越大。另外,收入分配自主权的扩大促使医院追求经济利益,常通过开大处方、利用先进的诊疗仪器设备等手段增加医院收入,病人的经济负担不断加重。7. 权力下放后,卫生机构及卫技人员的工作绩效有所提高,但在贫困地区却出现下降趋势。8. 总的来说,院长负责制的实施改善了卫生人力资源管理及工作绩效,而乡镇卫生院管理权下放则弊多利少。9. 权力下放在富裕地区的实施效果优于在贫困地区的实施效果。政策建议1. 权力下放政策的实施要因时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2. 提高地方政府及卫生机构的管理能力,适应权力下放后新的角色和功能3. 权力下放条件下,应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功能4. 建立合理的卫生人力资源绩效评价机制5. 重视乡镇卫生院的疾病预防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