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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象是魏晋玄学的集大成者,也是魏晋玄学的终结者,《庄子注》是流传下来的唯一一部完整的郭象著作,可以代表郭象的哲学思想。郭象处于由魏晋玄学向隋唐佛学过渡的枢纽地位,其思想是魏晋玄学的成熟形态,对以后的庄学研究,对中国佛学的某些义理,以及对儒学的发展都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研究郭象哲学,不仅可以更好地理解玄学的性质、作用以及局限,而且有助于对魏晋以后整个中国哲学的理解。本文以郭象《庄子注》为研究对象,分八个部分进行了分析探讨:
导论部分除了说明本文的研究缘起、研究方法和主要创新外,重点阐述了学界对《庄子注》的研究现状,并指出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在研究模式上存在对郭象思想进行分解研究的现象,而没有抽绎出其思想的核心问题,从而也就无法从总体上对之进行把握;二是在郭象《庄子注》与《庄子》的关系上存在以庄解郭的倾向,这是将对庄子思想的阐释用以理解郭象思想,从而将郭象《庄子注》仅看作是对《庄子》思想更为明晰的表达,从而失去了其作为一部独立哲学著作的价值:三是在一些理论观点上仍存在不同甚至相反的理解,如对于“玄冥之境”的内涵和独化论的结构、对于郭象的内圣外王之道等都有待进一步的探讨;四是对郭象思想性质的认识和评价存在贬抑倾向,而没有对其进行同情的理解,进而揭示其思想的积极意义。
第一章是对郭象其人和对《庄子注》疑案的考辨。郭象的人格关系到后世对《庄子注》疑案的判定,故本章首先分析了郭象人格的二重性,并澄清了对郭象的一些误解。《庄子注》疑案包括《庄子注》作者之争与《庄子序》真伪之辨,对于前者,本章对有关观点所依据的史料本身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作出如下判定:一、《世说新语·文学》与《晋书·郭象传》所载郭象剽窃之说,其根据或自相抵牾,或不合事实,难以成立,不可采信;二、郭象具有独立注《庄子》的能力,这是将《庄子注》归于其名下的必要条件:三、向、郭二《注》之卷数、篇数及编排次序皆有较大差异,至少在唐以前仍并行流传,以此推测,其内容也决非完全相同;四、就向、郭二《注》之内容甚至义理而言,郭注虽有承袭向注之迹,但也有相当内容经过了郭象的删节增益和纯出郭象己意者,可代表郭象的思想;五、郭《注》是在吸纳向《注》之基础上而生发出自己的一套理论体系,今本《庄子注》所呈现的系统应相宜归于郭象,然向秀之《注》亦包含在其中。对于后者,本章通过对有关观点的辩驳,证明了《庄子序》是郭象所作。
第二章是对《庄子注》主旨的总体探讨。本章首先通过大量的历史事实揭示了人的自由问题是郭象时代最为凸显的问题,这一问题可分为人的生命自由与人的政治自由两个方面,前者关系到人如何在乱世中安身立命,后者关系到何种政治模式才能保证人获得自由。《庄子注》的主旨即是如何解决人的自由问题。针对人的生命自由,郭象提出“序万物之性,达死生之变”的逍遥观,针对人的政治自由,郭象提出“内圣外王之道”的政治模式,而“上知造物无物,下知有物之自造”的独化论则是上述理论的哲学基础。《庄子注》的编注原则是“成性易知”与“经国体致”。
第三章是对《庄子注》自由理论实践内容的阐述与分析。本章包括三方面:第一,适性逍遥是郭象逍遥义的核心内容。郭象的逍遥义内含两个层次,一是圣人的无待逍遥,二是众生的有待逍遥,前者属于主观的境界形态,是对庄子自由理论的沿袭与继承,后者属于客观的实然形态,是对庄子自由理论的引申与发展。进而对郭象逍遥义的理论渊源与价值,以及支遁的逍遥新义进行了分析。第二,齐物是逍遥的认识进路。郭象的齐物观亦包含两个层次:一是以自性言事物之齐同,二是以自性言是非、生死之齐同,都是通过知识上的理性分解与思辨而归结为对一己性分的肯认,以此证成其适性逍遥之义。第三,内圣外王的政治模式是逍遥的现实支撑。郭象对魏晋时代的自然与名教之辨进行了综合提升,他以人性言名教,在理论上解决了自然与名教的长期对立:圣人人格是逍遥的内圣依据,无为政治是逍遥的外王基础。
第四章是对《庄子注》自由理论形上根据的阐述与分析。《庄子注》自由理论的形上根据包括三方面内容:独化论、性分论和自然论。独化说明事物生成的自决性,确立了个体事物在价值上的完满具足,是自性价值合理性的预设。郭象通过对有无之辨的创造性阐释,从“造物无主,物各自造”、“道为至无,不能生物”以及“有无不相生”论证了自生独化的义理,并以相因与相为解释现实事物之间的关系。性分是对事物自性的规定,同时也是独化的具体呈现,是对自由现实合理性的论证。自然则统独化与性分而言之,通过自然与自生、与自性、与理、与无为等关系的论述,将现实世界的一切存在都归结为自然而然,确认了本然存在的合理性。
第五章是对《庄子注》方法的探析。辩名析理与寄言出意是郭象《庄子注》的两种基本方法,前者是《庄子注》的建构性原则,可称为正的方法;后者是《庄子注》的解释性原则,可称为负的方法。针对辩名析理,本章梳理了辩名析理与魏晋名理之学的关系,指出辩名析理在内容上包括名实、才性与玄理三个方面,并重点分析了郭象在构建独化论中对这一方法的具体运用。针对寄言出意,本章辨析了言意之间对立与统一的关系,并重点从诠释“自性”与会通儒道两方面分析了郭象对这一方法的运用。
第六章是对《庄子注》的辨误与追问,从两个方面揭示了《庄子注》本身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从字词句义的训释方面揭示了《庄子注》对《庄子》的客观曲解和错解;二是对《庄子注》的自生、自性和自由本身进行了合理的追问,揭示了其中存在的一些理论盲点:郭象的自生混淆了事物生成的方式与生成的来源问题,其理论本身包含如下矛盾:自生必须承认自生的主体,否则就没有实际的意义,而一旦承认自生的主体,则即为他生,故郭象用“玄冥之境”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悬隔。郭象对自性的规定导致了性分先天一次决定与后天渐次形成、性分与习学、普遍之性与特殊之性的矛盾,从而无法解释个体的多样性与历史的多元性。郭象的自由观一方面以“适性逍遥”的抽象命题替代了“适性”具体内容的本质不同,无法充分解释“适性”能否真正获致逍遥的问题;另一方面,“适性逍遥”使人的自由的普遍实现成为可能,但因忽略了人的社会性,又使自由的普遍性仅能停留在理论的层面。
结语部分主要阐述了《庄子注》的影响与评价。《庄子注》对其后的佛学、庄学以及儒学都产生了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在当时和后世都获得了极高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