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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的实质是有关公司的权力安排和利益分配问题,其核心是在法律法规惯例的框架下保证以股东为主体的利益相关者。股权分置是中国证券市场渐进式改革留下的制度缺陷,非流通股东凭借其控股优势,肆意侵害掠夺流通股东权益,内部人控制较为普遍,董事会不能有效行使职权,监事会形同虚设,没有对公司高层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价机制,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股权结构的不合理导致上市公司产权交易困难,战略投资者难以参与公司治理等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都是我国的上市公司治理面临的巨大挑战。本文将从我国上市公司不合理的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出发,阐明股权分置改革后由于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的优化,有利于上市公司的产权改革,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实现国有经济的战略重组;有利于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近而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有利于加强独立董事制度和监事会的作用;有利于实现管理层激励制度,促进其提高经营决策水平,适应市场竞争;有利于实现同股同权,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中国的上市公司应当借助于股权分置改革,努力提高自身的治理水平,提升经营业绩,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竞争环境中取得领先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