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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在应该解决的“三农”问题,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都和农民对土地的权利相关,从一定程度上说,“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土地问题。农民生活离不开土地,对于农民而言,土地具有三项功能:土地是最重要的财产,是最重要的生产资料,是最基本的社会保障。因此我国现在的农地物权制度是否适应农村以及农民需求的问题,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本文的研究目的在于:通过对历史和现实的考察,理清中国农地物权制度发展的基本脉络,借鉴成功经验,汲取失败教训。提出中国农地物权制度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并为农地物权制度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可资借鉴的方案。在完善农地物权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农村现代化发展路径,以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本文第一章对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发展历史进行考察和评析,尤其侧重近现代和当代中国农地制度变迁。通过考察历史,理清中国农地制度的发展脉络,分析历史上各种土地制度的成败得失,借鉴成功经验,汲取火败教训,以促进我国农地物权制度的设计不断发展和完善。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应当是研究历史问题的基本指导思想,切忌宣泄个人情绪,以自己之好恶割断历史、歪曲历史。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本章对新中国成立之后的农地制度进行了客观考察,总结出不同于以往大多数人对这段历史的结论,认为合作化和人民公社时期的地权制度虽然有不妥之处,但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其合理性,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借鉴意义。 本文第二章对中国农地物权制度的现状进行探讨和评析,提出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反对农地国有化和农地私有化的观点。由于人地矛盾的空前紧张,民事立法对农地所有权的趋向只能是在维持进而改造集体所有权的前提下谋求农地权利体系的多样化和农地权利结构的合理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是切实可行的制度形式,但随着历史的发展,该项制度已表现出一些不足,因此应当予以完善和发展。 本文第三章集中探讨我国目前农地物权制度中存在的冲突以及解决冲突的对策。冲突主要是国家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权利的冲突、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个人权利的冲突、农民土地权利内部的冲突以及土地流转制度的冲突,针对这些冲突,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冲突的对策,主要是转变政府职能、确认农民土地权利的民法属性、尊重农民土地权利,充分发挥土地所承载的三项功能。 本文第四章集中探讨了土地征收中物权制度的弊端和对策。主要弊端是政府职能错位、公共利益和商业利益边界模糊、土地征收程序不合理、利益分配和费用补偿不合理。主要对策是开放土地一级市场、明确界定公共利益的内涵和外延、建立公平合理的土地征收程序、建立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和费用补偿机制。完善土地征收制度是调节各方面的利益冲突、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环节,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本文第五章探讨农村现代化的可行路径,以促进农村社会全面和谐发展。土地承包制度已显示出其弊端,应当加以改进和完善。本文主张,在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基础上,发展合作经济,是农村现代化的可行路径。同时本文认为,在条件成熟的地方,可以借鉴南街村、华西村发展模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之路。 结语部分探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应当是农民权利得到充分尊重的、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同步进行的和谐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