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伴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众筹这一新型融资手段逐渐走入人们视野。国外如Kickstarter、Indiegogo等,国内如最初的点名时间、36氪、京东众筹等,都为各种“新奇特”产品或概念创造了筹资、筹人与筹智的理想平台。但结合中国初创企业及众筹融资发展现状发现,创业者单一采用众筹融资并不能有效解决企业创立初期资金短缺这一问题。传统观点认为发起众筹目的主要在于筹措资金,而往往忽略其对第三方(如风险投资人)的“外部性”效应。事实上,除了利用网络平台高效对接项目与资金,众筹的价值还体现于通过有限预购消费者样本直观反映产品潜在用户规模,即所谓众筹信号传递作用。对于将众筹作为创业过程中的一种信号发送器,并研究其中的机理和治理途径,学术界尚缺乏系统深入的探讨。因此,本文关注于众筹对产品的市场验证功能及其"信号传递"价值。通过在投融资双方合作博弈框架中引入众筹绩效信号,文章探讨了创业者最优融资路径与众筹策略问题。本文首先通过创业者在直接融资与信号融资两种融资路径下,最终的融资成功率对比,为创业者指出在具体情况下的融资路径选择。研究表明:在选择最优融资路径时,创业者首先需确定所推广产品的市场受众范围。当产品受众较少时,信号融资模式是最优路径;当产品受众较多时,直接融资模式是最优路径;而产品受众适中时,创业者需根据所面对的投资人是保守型或新锐型来选择具体路径。然后,在第三章研究的基础上,为选择信号融资模式的创业者权衡众筹的“信号发送”与“市场发掘”两种作用效应。本章分析了直接融资模式与信号融资模式下创业者与风险投资人的期望收益,得出为了保证风险投资人在信号融资模式时获得正期望收益的众筹融资额范围,最终为创业者制定针对具体情况下的最优众筹融资方案。本章结论主要揭示了一个思想:创业者不能无限放任众筹融资额的增长。考虑到众筹对产品未来市场的“提前发掘”作用,创业者众筹融资并非多多益善,适可而止也许才是理性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