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当今世界,科学技术迅猛发展,新兴学科与交叉学科不断涌现。尤其是20世纪后半叶以来,生命科学研究的广度和深度都取得了飞跃式的发展。人类在认识生命、控制生命和改造生命方面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是人类毫无底线的对生命进行干预和介入,将生命当作可操作、可控制的对象进行研究,这是实用主义工具理性的行为,由此引发了对生命的理解和对生命科学的讨论。这种将生命物化、工具化,导致生命去魅的行为,引发了一系列伦理学争端。针对这种问题,诸多学者给出不同的见解,提出了趋于完善的生命伦理观。生命伦理学理论伴随生命科学快速发展,但是其研究领域内也存在着分歧,缺乏统一的判断标准。本文对生命伦理学的道德伦理判据进行哲学反思,批判实证主义背景下的生命科技对生命的过度操作,解析如何实现伦理视域下生命的尊严、自由,实现生命的价值。生命科学是人类超越现象世界改造世界的一种实践行为,这一实践需要在道德律绝对命令的约束下才是理性的实践,才不会侵犯主体人的尊严、自由和价值。人是目的,也是有限理性的存在,只有遵循道德命令的约束,实现人人均是目的而不是工具,生命伦理学才能实现准确性和有效性,建立合理的生命科学伦理体系。本论文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简要概述了生命伦理学产生的背景,实证主义、技术化的生命观是对生命现象的一种非理性操作,生命科学技术化的判别标准将生命模块化、去魅化。针对于此,跨道德、法律、宗教、大众媒体等学科,对生命科学和医疗保健进行规范的生命伦理学应运而生;第二部分概述了生命科学技术对生命的去魅: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人体实验、人类胚胎干细胞技术、克隆技术是当代社会顶尖的生命科学,这些科技在给人类带来福祉的同时,让人类最根本的存在价值受到冲击,成为生命伦理学最为关注的热点问题;第三部分论述了生命的返魅:对生命概念的哲学重构:人存于世,最重要的是有尊严的自由的活着,实现自身的生命价值。然而,有限理性的人类在现象世界中实践时,有意或无意地会对其他人造成损害,生命科学亦是如此,单纯的寿命的延长并不代表生命的价值、尊严得到了实现。康德的著作《实践理性批判》一书中对人之为人的本质进行阐释,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论证了人类的永恒意义。人类是感性的存在物,也是理性的存在物,理性的对象则是人类自身。人类在“道德律”的约束下通过精神活动和社会实践超越现象世界的必然性,将大部分命运把握在自己手中。挣脱技术实证标准的束缚,纯粹地在道德律的约束下,以社会中每一个人生命价值这一纯粹哲学判据为目的作为标准,指引生命科学的发展方向,即为生命伦理学的哲学反思。生命伦理学的发展要保持时代性和先进性,针对不同的生命科学问题具有不同的约束方式,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紧跟生命科学的发展步伐。然而,不管生命伦理学如何发展,其所参考的纯粹道德伦理判据不能动摇,坚持以人自身为目的,遵循道德法则,保证人的价值、自由和尊严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