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围绕"推进城市化"与"行政区划改革"这两大命题,中国近20余年进行了大量的研究,既是为理论界所关注的热点和焦点论题,也是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而又难以有效解决的难点和重点所在.尽管这两个方面已有大量研究成果,但仍有一些理论问题值得加以探讨.事实上,这两个方面的论题恰恰存有密切的关系,联系起来考察,则很多问题就会迎刃而解.因此,作者选择城市化与行政区划的一些基本问题,以二者的互动关系为切入点,从历史发展和中外对比等角度,对此重新加以诠释和辨析,以澄清一些模糊和错误的看法,提出一些新的观点;并在此基础上,对中国近现代以来的城市化进程中的行政区划发展、变革的过程作一分析,进而在宏观上提出作者对未来改革方案的设计和思考,同时在微观方面以浙江省行政区划调整规划为例,进行具体的案例分析.参考国外发展态势,借鉴近现代以来中国在城市化进程中行政区划演变的利弊得失,对于当代中国的行政区划改革而言,作者提出了一些看法,可概括为四大方略:第一方略:从根本上说,是城市发展决定政区演变,因此,必须首先关注城市内部自身的体制变革,即进行国家行政体制、政治体制的改革.只有在政治体制改革顺利推进、政治文明建设得到认同的前提下,中国的行政区划改革才能达到其维护国家统一、保障公民权利和提高管理效率的初衷和目标.这是最终行政区划改革(也包括所有其他改革)成功的前提.第二方略:由于中国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城市发展与政区演变高度同构的阶段,因此,行政区划的反向作用也非常巨大.虽然这种作用短期内更多地表现在形式上的"城市"数量的增长上,但因为中国城市型政区本身在制度安排上优越于所谓地域型政区,相比而言,更可以满足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多项发展诉求;同时,亦可以借助这样的制度安排,培育城市精神、市民精神,使得现代城市制度更具有生长的土壤和环境.因此,以城市型政区为中心的行政区划改革是近期推进城市发展的行之有效的手段,且既与近期国家、政府发展目标(主要是经济方面、城市实体层面发展)契合,又与远期应该达到的目标(城市制度层面的变迁)相呼应,二者并行不悖,能够为政府和民众所普遍接受.第三方略:结合城市发展自身目标与中国政区演变趋势,在系统分析中国当前政区体系存在问题及各有关改革方案的基础上,作者提出中国行政区划改革的三大目标和实施步骤.即在前述政治发展目标、政治体制改革等认同或展开的前提下,作者将中国政区改革的目标确定为"分权体制"、"聚落自治"和"都市善治";分别对应高层政区、基层政区和中层政区.当然,三者又是不能截然分开的三个问题,而是互为形成或达到的条件和保障.第四方略:当然,上述构想决不可能在短期内实现;一些论断及其措施更需要把握时机,审慎推进.因此,主要针对近期时段,进行以国家、省区及各级政区为范围的行政区划调整规划就是一种有序推进行政区划体制变革的有效方式.作者以浙江省为例,提出了行政区划调整规划的初步思路和方法,即兼顾长远发展追求,近期主要以"都市善治"为目标,来进行省级政区体系的调整和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