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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任务。我们的当前工作必须要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重大任务有机结合起来。防范当前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群体性事件,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国有企业的改制工作本身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它不仅仅涉及到改制企业资产属性的转换,而且还涉及到企业职工身份的转换。同时,还涉及到新旧利益格局的转换。国有企业改制对原利益格局的冲击是非常巨大的。企业的股权有国有部分地甚至全部地转换为非国有,而职工的身份也由事实上的国有固定工转为市场合同工。国有企业改制取得了很大进展,成效非常明显。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也不断暴露出来,并逐渐形成普遍性和社会性,而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愈来愈多,成为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当前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群体性事件呈现出群体性、组织性、效仿性、破坏性、反复性的特点。
由于改革措施还不够配套,规则还不够健全,国有资产出资人没有完全到位等诸多原因,国有企业在改制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损害了社会公平,也影响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进行。特别是对职工利益的侵害是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要原因。
针对国有企业改制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的主要原因,即职工思想观念问题,社会公平问题,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问题,改制中的腐败问题,职工利益不够重视问题,应分别给予纠正,职工思想观念要转变,要进一步重视社会公平问题,社保要为国有企业改制先行,要建立针对腐败的惩防体系,让职工参与改制。
国有企业改制关系到发展、稳定的大局,改制中所凸显出来的社会矛盾和问题的合理解决,关系到社会的长治久安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解决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必须从预防入手,化解入手,全面建立起长效防范机制,也才能有效地加以解决。
国有企业的改制工作本身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因此,不可避免地存在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但是,只要我们能够以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指导改制,防患于未然,抓好长效预防机制,主动变“上访”为“下访”,“以人为本,关心人、理解人、帮助人”,让职工群众能够共享改制成果,那么,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就一定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得以有效控制和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