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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1994年之后,我国电信产业进入了实质性的改革阶段,但是直到1998年作为电信业独立的规制机构——信息产业部的成立,我国电信产业的政府规制才真正意义上实现了政企分开。但是,囿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政府对电信产业的规制也受到除了信息产业部作为电信主管部门的影响外,还受到来自发改委、广电总局等政府部门力量博弈的规制,从这个角度讲,政府对电信产业的规制还有待于改进和完善。
电信产业具有强自然垄断性经济技术特征,如果完全依赖市场来配置电信产业资源,势必会造成市场失灵,这就为政府规制电信市场提供了理论基础,同时国内外的电信规制实践也证明政府对电信产业的规制是必要的。
本文在综述规制理论的基础上,运用SCP研究范式对我国电信市场进行分析,目的在于通过对电信市场的分析以观测政府对电信产业的规制绩效。SCP范式在分析产业发展和现状时,是应用最广泛的理论分析方法。本文通过对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和市场绩效之间关系的理论分析,进而运用1994-2009年的有关电信数据和指标对电信产业运行绩效进行检验,以直观地观测到政府对电信产业的规制效果。接着运用成熟的计量经济学模型,根据1994-2008年的数据,分别对电信业务总量、电信资费、电信产业利润、电信产业效率和电信普遍服务质量采取回归分析的方法,实证检验政府规制与电信产业绩效的关系。检验结果表明,规制在提高普遍服务水平方面有较大的贡献,而在电信业务总量的提高、电信资费价格的下降、电信产业效率的增进并未产生显著的规制效果;相反地,规制还有利于电信垄断利润的维持。因此,依据电信市场格局,重新塑造规制权威,突出价格规制和互联互通规制等规制变革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