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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制度,即对夫妻婚前和婚后财产进行明确划分的所有权制度,其将双方财产的归属、出分、管理、使用、收益与处分等加以明示,对夫妻财产关系具有重要意义。长久以来,我国在夫妻财产关系处理中存在巨大缺陷,把注意力完全集中在正常状态下,对非常态却总是忽略。自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经济实现飞跃发展,民事交易活动大量增加,夫妻财产在种类和数量上持续增多。西方国家早已在婚姻关系中建立平等、独立、自由的思想观念,但我国目前状况无法完全应对婚姻财产制度中出现的复杂性、侵权性、安全性等问题。因此,构建并改进非常夫妻财产制度十分关键。当以不解除婚姻关系为前提进行财产分割时,夫妻双方或者特定第三人须在遵循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对双方共同或约定财产制度进行变更。本文围绕我国非常夫妻财产制的构建进行分析,以期对我国相应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给予指导意义,具体论述思想如下:首先,以真实案例入手,使用案例分析法对婚内侵权索赔难问题进行研究,找出我国夫妻财产制缺陷所在,并对非常夫妻财产制的基本理论加以阐释,涵盖其定义、特点、性质、法理基础和种类等内容。其次,采用文本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进行研究,以法国、德国、瑞士、我国台湾地区的非常夫妻财产制度为例,从制度种类、申请人、适应情形、法律效力和失效程序方面进行比较剖析。再次,采用价值分析法对非常夫妻财产制进行系统论证,在权利救济和“公平、自由、平等”的法律宗旨下,推动夫妻个人财产权益的维护性、体系的完整性、关系的稳定性、交易的安全性、涉外婚姻财产的权益性等问题的解决。目前,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物质财富日益增加,许多夫妻不再持有传统的婚姻家庭观念,加之法律体系的不断改进、司法程序的频繁使用和国外法律的经验借鉴等因素,有效推动了我国非常夫妻财产制的构建进程。最后,立足我国国情,借鉴外国该制度中的先进经验作为己用,打造符合我国未来发展和建设的非常夫妻财产制。非常夫妻财产制的构建和完善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一方面,能够对我国当今夫妻财产制进行补充优化,有效调节我国的夫妻财产关系,保障交易安全;另一方面,经济发展是我国行进的必然趋势,加上公民思想理念和法制背景都较为成熟,为我国非常夫妻财产制的构建提供了良好外部环境。将非常夫妻财产制度作为我国的发展重点内容符合标准要求,也是现下热点研究的必然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