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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配合证券发行注册制改革,我们必须建立完善的上市公司退市机制,保证证券市场的有进有退,以实现证券市场上的资源优化配置。上市公司退市特别是因重大违法行为而导致的强制退市,将会影响股票的流通性,加之中小股东在信息获取、专业知识以及投资理念上的不足。因而,这就导致了在上市公司退市背景下,侵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屡屡发生,这也严重影响着广大中小股东对证券市场的信心。中小股东作为证券市场上主要的资金提供者,其合法权益能否能够很好地保障,直接影响着证券市场的稳定与健康。因此,在我国证券市场大力推进退市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下,研究如何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则是十分必要的。现阶段我国上市公司的退市大多是因重大违法行为而导致的强制退市,因此本文主要是分四个部分研究了在强制退市下如何有效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第一部分,从理论上阐述了上市公司强制退市的概念、理论依据、意义以及在上市公司强制退市背景下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理论依据和现实意义。第二部分,分析了当前我国上市公司强制退市后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现状,指出了目前我国存在以下缺陷和不足:缺乏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缺乏完善的民事赔偿责任制度、缺乏常态化的中介机构先行赔付机制、缺乏有效的民事赔偿诉讼制度。第三部分,重点研究了美国、德国、英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对于这一问题的相关立法,得出了域外上市公司强制退市的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对我国的启示。第四部分,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确立完善的民事赔偿责任制度、构建常态化的中介机构预先赔付机制以及确立有效的民事赔偿诉讼制度四个方面来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强制退市的中小股东权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