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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所指的君道即为君之道,臣道即为臣之道。“天下为公”是黄宗羲君道与臣道观的思想主线,贯穿其始终。本文以“天下为公”为出发点分别对黄宗羲《明夷待访录》中之君道与臣道观展开论述。“天下为公”在黄宗羲君道观中体现为“天下为主,君为客”,主要表现在君民关系和君主与法两个方面。“天下为主,君为客”中之“天下”主要指万民。在君民关系中,黄宗羲认为君主应该大公无私,履行养民、教民之责。法之本意,为利天下,黄宗羲认为应以“天下之法”代替“一家之法”,主张“有治法而后有治人”。“天下为公”在黄宗羲的臣道观中主要表现在君臣关系实质、臣之出仕原则、臣之定位和宰相议政四个方面。“天下为公”,君臣共治天下,“臣乃分身之君”,所以臣与君,名异而实同。“君臣之名,从天下而有之”,如无天下之责,则臣与君与路人无异,故臣之出仕为天下非为君。君臣分工,共同治理天下,二者是平等合作的关系,不能与有血缘关系的父子等同。此外,黄宗羲也注意到了君与臣之权力转移的问题,为补救天子之子不皆贤给天下人带来的损失,黄宗羲还建构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宰相议政制度。“天下为公”的主体是君与臣,不是天下人。因此,黄宗羲的君道与臣道观仍属明君贤臣救世的传统政治模式,不可与现代民主等同,但其反专制思想仍然振聋发聩,“有治法而后有治人”的思想与现代民主中的依法治国理念有相通之处,分权思想也比西方早一百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