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背景与目的:8周岁前女孩出现第二性征属于性早熟,而中枢性性早熟(CPP)由于下丘脑-垂体-性腺轴(HPGA)功能的提前发动,血清中的黄体生成素(LH)、卵泡刺激素(FSH)、雌激素(E2)分泌增加,加速骨骼成熟,使得成年身高受损。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类似物(GnRHa)是目前CPP的主要治疗药物,抑制青春期发育和延缓骨龄进展,能明显改善成年身高,已是公认。但不同的孩子诊断为CPP的年龄不同,采用GnRHa治疗的时间也不同,故不同年龄起始采用GnRHa治疗的CPP患儿,当停止治疗后孩子的剩余生长能力是否不同、停药时的预测剩余生长能力与实际剩余生长能力是否有差别,值得研究,而且目前许多病例分析往往以停止GnRHa治疗时的预测成年身高来代替孩子的成人终身高(AFH),这其中往往存在一定误差。本文欲通过评价不同年龄起始使用GnRHa治疗CPP患者停止治疗时的身高、骨龄、预测剩余生长能力,然后再随访至孩子停止生长,确定实际剩余生长能力,探讨两者之间的差别,并分析实际剩余生长能力与停止治疗时骨龄的关系。 方法:53例中枢性性早熟患者来自本院小儿内分泌科门诊,年龄5.8~10.0岁,均为女性。将患者根据首次治疗的年龄分为两组:低年龄组(A组)19例,首次治疗年龄小于或等于7岁,其中治疗年龄5~6岁1例,6~7岁18例,平均发病年龄(6.1±0.8)岁;高年龄组(B组)34例,首次治疗年龄大于7岁,其中治疗年龄7~8岁23例,8~9岁8例,9~10岁3例,平均发病年龄(7.2±0.9)岁。所有入选者符合以下条件:(1)8岁前出现第二性征;(2)骨龄提前1年以上;(3)呈现生长加速,年生长速率>7cm;(4)戈那瑞林(LHRH)激发试验阳性:激发后血LH峰值>3.3IU/L,LH峰值/FSH峰值>0.6;(5)盆腔B超检查提示青春期表现;(6)鞍区MRI检查排除鞍区器质性病变;(7)所有患儿治疗前均排除生长激素缺乏及甲状腺功能异常。使用GnRHa对其治疗,符合以下任何一点即可停止GnRHa治疗:(1)骨龄已达11~12岁;(2)骨龄和实际年龄相比≤1年;(3)身高已接近遗传靶身高。本文病例GnRHa治疗疗程2.2±0.6年,最短治疗1.5年,最长治疗3年。在停止治疗后对全部患者进行每半年一次的长期随访,观察第二性征、性腺发育情况、初潮出现时间、月经规则情况,随访至患者身高不再增长,即达到实际终身高。骨龄评判采用G-P图谱法,成人终身高预测采用Bayley-Pinneau法。 结果:(1)两组患者起始治疗年龄、治疗前骨龄、骨龄/生活年龄、治疗前预测成年身高均有统计学差异(P<0.05)。 (2)停止GnRHa治疗后两组患儿年龄、骨龄、预测成年身高、实际终身高、预测剩余生长能力、实际剩余生长能力均有统计学差异(P<0.05)。 (3)A组患者在停止治疗后实际剩余生长能力与预期剩余生长能力相一致,而B组实际剩余生长能力低于其预测剩余生长能力(P<0.05),A组患者实际终身高明显高于B组患者(P<0.05)。 (4)实际剩余生长能力与停止治疗时骨龄的相关分析结果显示,Pearson相关系数r=-0.490,提示实际剩余生长能力与治疗结束时的骨龄呈负相关。 结论:1、低年龄开始GnRHa治疗预测其剩余生长能力较大,并且与实际剩余生长能力较一致,而高年龄开始治疗的实际剩余生长能力往往低于预测剩余生长能力,两组患者实际终身高存在显著性差异,提示CPP患者宜尽早开展治疗。起始治疗年龄较小的患者经过治疗能得到较高的身高矫正,能最大程度减少因生长板过度老化所致的生长潜力的丧失。 2、GnRHa停止治疗时预测7岁前即开始治疗的CPP女孩的剩余生长能力比较可靠,而7岁以后开始治疗的CPP女孩的预测剩余生长能力往往高于实际剩余生长能力。 3、实际剩余生长能力与治疗结束时的骨龄呈负相关,提示停止治疗时骨龄越大,生长潜力越小。 总之,在选择GnRHa治疗CPP患者用以改善成年身高时,应当以正确判断患者的剩余生长能力为核心去考虑治疗对象的选择,宜尽早开展治疗,以最大程度地改善实际终身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