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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制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四项基本法律制度之一,自1988年开始实施该制度以来,在保障工程建设质量、提升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等方面起到了较大作用。一直以来,我国习惯于将工程监理定位在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内涵主要是对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工程合同、信息实施管理,并协调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简称“三控两管一协调”;同时,还须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社会责任。工程监理公司是实施工程监理的行为主体,其承担工程监理业务须得到建设单位的书面委托和授权。项目监理机构是由工程监理公司派驻工地,代表公司负责全面履行工程项目监理合同的现场组织机构。经调研,大多数工程监理公司属于典型的项目型公司,即公司的经营发展主要依靠于对项目的开发和管理。监理公司同时对多项目进行管理是一种普遍现象,项目之间必然存在技术难度、规模、地域、管理模式等差异,给公司对项目的管理带来了挑战,尤其是在考评项目绩效时,还未摸索出一整套科学的系统方法,用以指导工程监理公司对项目绩效的考评。论文站在监理公司管理者的角度,透过公司管理者的视觉,对工程监理公司面临的问题进行分析,预测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论述公司的项目管理需求,为将公司的绩效考评指标分解至项目绩效指标打下基础。对监理项目工作内容进行结构分解,多次对初始绩效评价指标进行筛选,探讨权重确定的方法和原则,建立起企业全面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模型及评判标准。通过对比分析,选择模糊综合评价法对建立的绩效评价体系模型进行综合评价。然后,以ZY监理公司对A项目绩效考评为例,演示了多级模糊综合评价的计算过程,得出了对A项目绩效模糊综合评价的系列结果,对评价结果进行分析,可见,其能较全面、真实的反映出A项目的实际绩效状况,进一步论证了本论文研究建立的指标体系和选择的综合评价方法具有较强的适应性。最后,对本次研究工作予以总结,提出进一步深化研究的着力点和方向。本文的研究成果,工程监理公司可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实际应用,具有现实意义。其对提升工程监理公司级项目管理水平,促进监理项目精细化管理,改善监理工作质量,增强服务意识等方面可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