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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古代,散文一直和非文学的文字混合在一起,这是一种“杂文学”的体制。“五四”以后,随着西方文学分类和文学观念的引入,中国现代的纯文学散文意识觉醒。但由于现代散文观念确立初期,对这种纯文学散文并没有明确的界定,此后,有关纯文学散文观念的探索是凌乱而不系统的。纯文学散文概念模糊,名称混乱,缺乏完备的理论体系。这也是散文理论界长期以来争论不休的一个问题。基于此,本文想要探讨一种纯文学的散文观,试图建构一个相对系统的理论体系,并为纷纭错杂的理论争议提供一个相对统一的言说对象。
作为文学的散文,它存在的前提就是要具有文学性,即它是一种以语言为媒介的审美意识形态。同时,它还要有区别于小说、诗歌、戏剧的独特品质。这种独特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写实性。在文学园地里,散文以它可贵的品质——“写实性”而独树一帜。写实性不仅是散文应遵循的一个原则,更是散文的一个重要的审美属性。坚持写实性,必须反对虚构,这是散文与诗歌、小说之间的本质区别。其二,个人性。个人性是散文既要坚持写实又要追求文学审美的平衡点,二者之间的转换靠的正是个人的生活、情感,以及独特的人生感悟。与其他文体比较起来,纯文学散文不仅追求艺术风格的独特性,更追求抒情、记事、写景的个人相关性。这种个人性使得散文不因写实而变得粗糙、乏味,反而可以在局部细节上用工润色,写得更加细腻、真切,从而激起读者更深刻的感情共鸣。其三,自由性。纯文学散文介于诗歌与小说之间,兼容抒情和叙事,从而获得了一种自由性。这种自由性使作家在体式上有了更自由的拓展空间,更灵活的叙事、抒情和议论。自由是散文的灵魂。这三个特点相互联系,相辅相依,共同成就了散文永恒的魅力。
基于上述分析,可以给纯文学散文作如下界定:纯文学散文是一种兼容叙事和抒情,用优美、精炼的散体语言,真实、自由地书写个人经历和见闻,抒发个体思想和人生感悟的文学体裁。与纯文学散文相邻的概念还应该有:散文,非文学散文,具文学性散文,杂文学散文。这些概念与纯文学散文之间构成一个清晰的层次关系,形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理论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