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总结国内外学者在房地产调控方面的理论成果,发现当房地产市场失灵或者房地产失去社会保障品的属性时,政府需要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干预。我国房地产市场同时出现以上两种情况,存在宏观调控的必要性。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已经经历了多个阶段,新一轮调控体现出调控手段创新、实施力度大的特点,因此本文就新一轮调控中使用的限购政策、税收政策、金融政策做出效果评价。
运用四象限模型对限购政策的效果进行了定性分析,得出的结论是限购政策有经济学基础,在短期内能够起到控制房价的作用,但是中国房地产市场有特殊的国情,存在很大部分刚性需求,因此限购政策压制了刚性需求,其实质是将现在的需求延期,一旦限购政策消失,将会造成刚性需求集中爆发,引起房地产市场新一轮不可控的价格上涨。从经济学的角度研究了税负转嫁的程度,并基于税负转嫁理论评述税收对投机性需求、投资性需求和消费性需求的影响,得出的结论是,税收对投机性需求有明显的抑制作用,对投资性需求的效果取决于房产税征收的强度和环节,同时能够使得消费性需求趋于合理,总体来说,税收能够增加房地产市场的供给,降低房地产销售价格。通过构建VAR模型研究货币政策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引入的变量包括国内实际生产总值、货币供给量、中长期贷款基准利率。实证结果表明,国内生产总值对房价有正方向的影响,当时影响较小,持续时间短;货币供给量和房价也有同方向的变动关系,在几个变量中影响最大,持续时间最长,但是发生作用的时间缓慢;利率对房价有反方向的影响,发生作用的时滞短,影响次子货币供给量,持续时间短。针对上述效果评价提出了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扩大房产税试点、维持货币供给稳定等多方面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