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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Oliver Sheldon1924年首次提出社会责任概念以来,社会责任问题一直受到理论界和实务界的普遍关注。上市银行承担社会责任对于金融稳定、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产业结构转型以及增强中国银行业的竞争力具有重大意义。然而,近年来频频爆出上市银行未能有效履行对股东、员工、客户、政府和环境等的社会责任,让人不禁要问,如何才能促使上市银行更好地承担社会责任呢?基于此,本文运用中国15家上市银行2008~2013年数据,从公司治理的角度检验其对上市银行社会责任的影响。 本文结合中国的制度背景并充分考虑到银行业公司治理的特殊性,首先从理论上分析了公司治理的各个维度如何影响上市银行社会责任的履行,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本文的实证研究假设。而后,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构建了一套衡量中国上市银行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评价指标体系。最后,利用中国15家上市银行2008~2013年的数据实证检验了各种内外部公司治理因素对上市银行社会责任的影响。研究表明:(1)实际控制人为国家,从短期来看对上市银行社会责任无显著影响,从长期来看将不利于上市银行承担社会责任;(2)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上市银行社会责任负相关;(3)第二至第五大股东持股比例之和与上市银行社会责任负相关,银行少数大股东与第一大股东存在“合谋”效应;(4)董事会规模与上市银行社会责任负相关;(5)董事会会议次数未影响上市银行社会责任履行程度;(6)独立董事对上市银行社会责任的影响不显著;(7)当银行行长兼任副董事长时,上市银行将承担更少的社会责任;(8)现金补偿式的管理层报酬补偿机制较股权激励式的管理层报酬补偿机制更加有利于上市银行承担社会责任;(9)政府干预对上市银行承担社会责任具有负面影响;(10)法治水平的提高有利于上市银行承担社会责任,并且法治水平较政府干预对上市银行社会责任的影响更为显著;(11)外部监事作为相对独立的监督机制,有利于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使上市银行承担社会责任。基于以上研究结论,本文从股权结构、董事会、管理层激励、外部监事和外部治理环境层面提出相应的建议来改善中国上市银行社会责任履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