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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浪潮下,创新类企业数量突增,像新型“互联网+”行业、IT、生物医疗等中小企业在发展初期需要大量的研发资金投入,对资金的需求强烈,然而企业规模小,未来面临的风险和预期收益率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导致在初期和中期很难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这就离不开国内创业投资(VC)与私募股权投资(PE)的发展与支持。随着监管制度的逐步成熟以及股权分置改革措施的实施,我国私募投资市场基金开始活跃,募集的资金和投资的项目数量不断增加。PE旨在培育创新型企业,购买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公司股权,让这些“融资无门”的企业获得资本,是创新型企业的助推器。通过风险投资把资金利用到创新性企业中,为企业解决燃眉之急,成为把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催化剂。所以大力发展私募股权基金可以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便利。私募股权基金主要通过融资—投资—管理—退出,这四个主要环节进行运作,而最后一个环节退出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也是PE是否成功的决定因素。因此,PE如何能选择利益最大化的退出机制,是吸引PE投资的关键。 PE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退出:新三板挂牌,IPO,并购,股权转让,清算等方式。IPO和并购是以往最常用的退出方式,也是研究最多的话题,但是现阶段二级市场的持续低迷给创投类基金的退出带来不便,而新三板的出现无疑为PE提供一条广阔的途径。2014年12月1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议》(简称《决议》)将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试点推向全国,无疑激发了基金机构对于新三板基金的投资热情以及企业挂牌新三板的强烈欲望,使得一、二级资本市场渠道更加畅通。尤其在扩容和允许做市转让的制度出台后,通过新三板挂牌方式退出的PE越来越多,目前挂牌新三板的企业已经破万,未来更会以井喷的方式持续增长。虽然新三板在流动性方面仍然无法完全满足需求,但是PE如果能利用好新三板这一新型退出方式,对于保持资金的流动性,提高投资效率具有现实意义。 笔者选取两家主营业务相似的企业以案例分析的形式,来对比私募股权基金通过 IPO与挂牌新三板退出在投资收益、风险、时间成本、费用、企业形象等方面,对企业及基金机构影响有何不同。与 IPO这种传统的退出方式相比,着重介绍了新三板退出方式在等候时间、成本、准入条件、监管、市场容量的优势所在以及鼓励基金机构和企业选择多样化的退出方式,不要总局限于传统的 IPO或者并购模式,可以更多考虑目前发展势头迅猛的新三板市场。最后为了促进PE在新三板市场退出的顺利进行,扩大退出通道,以及新三板市场未来能够更好地发展,笔者结合当下新三板的现状,提出些许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