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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警部是在清末官制改革中新成立的一个机构。它的创设结束了各地警政向无最高专辖机关的历史,是我国警政史上的一件大事。对它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试从巡警部的成立、机构设置、实际活动等三个方面入手进行分析,以期对这一机构作一综合评述。
一、成立原因。社会稳定是晚清政府颇为关注的问题,而各地警政的兴办无疑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其各自为政的现象也日益为朝廷所重视。为规范各地警政建设,实现集权中央,设立了巡警部。
二、机构设置及经费。巡警部作为近代中国第一个专职管理全国警务的中央机构,肩负着统辖全国警政建设,并管理北京警察事务的重任。其能否运作高效,建立一套何种形式的警务管理系统至关重要。这在封建社会的中国从未有过,巡警部建制时既尽量吸收西方成法,又努力结合中国实际。
三、实际活动。巡警部成立后,为改良地方警察行政作了不少努力,如改良京师警察事务,督导地方警政建设,整治划一警制。
巡警部的存在,为推动我国警政事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当然,其本身亦存在许多弊端,在整个官场腐败的情况下,新成立的机构亦不可能弊绝风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