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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逝世后,现实中其自身需要承担债务并未随之消灭,债权人可能从其遗产中得到合理清偿。如果在借款合同中存在保证人时,债务人没有按期归还借款,那么债权人需要向其保证人提出由订立的保证合同而履行其保证义务的内容,但是,如果保证人在保证期间内死亡,保证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丧失,在继承保证人的遗产后,是否需要由其继承的财产进行保证责任的承担清偿,在我国法律中,现在的规定还不够明确和完备,在各个司法案例判决中也并未统一的标准。因此,对保证人死亡后继承人保证责任承担问题进行研究,针对此问题,从保证责任开始的时间加以区别和界定,从而统一具体的裁判标准,该理论研究过程具有现实应用价值。本文采取文献研究法,对国内及国外的立法状况及各学者的研究成果进行整理,对研究内容提供有效的理论支持,并对保证人死亡后继承人需要承担的保证责任问题进行论述。同时,运用案例分析法,整合一系列有关保证人死亡后继承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案例,从法院裁判的继承结果及将继承的遗产用于承担保证责任的现状着手,总结分析出该类案件处理的最优方案和方法,归纳在继承的一定范围内需要承担保证责任的法律逻辑,提出完善具体对策和建议。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介绍研究背景及意义,对国内外保证责任与立法现状的梳理,探究有关担保责任的相关问题;第二部分为保证人保证责任概述,主要从保证人保证责任的概念与特征、基础理论、性质展开分析,确立保证责任的范围与承担方式;第三部分为保证人死亡后保证责任承担现状,对保证人死亡后用于承担责任的期限,以及如何确定责任承担人等方面进一步探究保证责任的履行;第四部分为继承人承担保证责任承担存在的问题分析,从保证债务能否被继承,继承人需要承担责任的情形以及继承人履行保证义务后的追偿权内容进行论述;第五部分为完善保证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对保证责任承担的相关对策和建议,主要从订立过程中的责任明确、健全保证责任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论证,正确认识保证人死亡后的法律责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