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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二十世纪中期开始,股票期权作为一种激励制度在西方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得到广泛的推广。它通过剩余控制权与剩余所有权相匹配,利用股票价格涨落对经营者绩效的度量作用来对经营者进行长期激励,从而有效解决由于委托—代理关系而存在的公司治理问题,使经营者的目标与企业所有者目标相一致。 作为一项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自2005年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来,我国股权激励的实践走过了近八年的时间,与国外成熟的股权激励机制相比,中国上市公司一直在积极探索实践,股权激励对我国企业的发展和公司治理的改善是否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股权激励的实施效果如何? 基于以上背景,本文以股权激励的一系列基本理论为指导,在研究分析国内外众多学者相关理论及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采用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截止2011年底上市公司数据为样本,进行了以下重点问题的探讨: 第一,以净资产收益率(ROE)、营业利润率(OPR)和市盈率(P/E Ratio)作为公司经营业绩的评价指标,通过对2006年至2011年底实施股权激励的93家上市公司的变量进行描述性分析、相关性分析和变量间的回归分析,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与公司经营业绩的相关性进行实证研究。 第二,从公司风险控制状况和公司管理层稳定性的角度,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采用自2006年至2010年底实施股权激励的40家上市公司为样本,通过对其实施股权激励前后各四年,管理层违规案件的发生数量和管理层离职率的纵向对比,分析其风险控制状况和公司管理层稳定性的变化,对分析结果进行实证研究。 最后,基于以上两方面内容的探讨和分析,本文得出相关研究结论,即股权激励的实施,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提升,有利于上市公司公司治理内容的完善。从公司经营方面来看,除了净资本收益率和营业利润率两项衡量企业经营业绩的指标之外,本文所提出的市盈率指标,作为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经营表现的风向标,股权激励的实施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市盈率,对提振投资者信心,保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竞争优势具有重要意义。从公司治理方面来看,本文研究发现,股权激励的实施能够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风险发生率,以管理层违规案件的发生数量作为衡量企业风险管理的指标,对比分析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前后各四年时间里,管理层违规案件发生率呈现降低趋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后,管理层的离职率呈现出显著降低的趋势,表明适当的股权激励机制,有助于提升管理层队伍的稳定性。 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第一,在以往学者研究的基础上,增加了市盈率指标,作为研究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机制后,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关性的指标之一,来综合评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效果;第二,本文从公司治理的角度,采用管理层违规案件的发生数量和管理层离职率为指标,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用以衡量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效果。 针对以上研究分析得出本文结论,并对目前股权激励机制实施效果所存在的问题进行阐述并提出相关改善提升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