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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3月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第一次提出以“互联网+”为核心的行动计划,随后,“互联网+”行动计划被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我国在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互联网+政务服务”这一概念,要以“互联网+”为依托,以“一号一窗一网”的实现为目标,构建全新的政务服务模式即“互联网+政务服务”,各级政府相继开展“互联网+政府服务”模式的探索工作,在2017年31省市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都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列入2017年度重点工作之一,可以看出我国的“互联网+政务”已进入全面推进阶段。基于此背景,笔者对“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研究文献进行梳理,发现现阶段还缺乏对我国“互联网+政务服务”政策的系统性研究。本篇文章主要以2014-2017年期间出台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政策为对象,利用文献分析法对电子政务服务的国内外文献进行系统性梳理,对“互联网+政务服务”、电子政务、政策工具理论等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对内容分析法、社会网络分析法等研究方法进行阐述。从政策主体、政策内容、政策工具三个部分出发,构建出“X-Y-Z”的三维分析框架,为后续研究提供支撑。运用社会网络分析等方法对政策主体进行分析,从而得出“互联网+政务服务”政策主体的构成情况及合作程度;根据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孟庆国教授发布的《2016年中国互联网+政务服务调查评估报告》中提出的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五个评估维度对政策内容进行分析,得出现阶段政策的主要侧重点,把握政策缺失情况;通过运用文本分析的方法,深度探索我国政策工具的使用状况,力求找出政策工具在使用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通过本文研究,从政策主体来看,政策制定主体29个,政策参与主体57个,政策主体间的合作广度均值为2.58,强度为0.43,由此得出政策制定主体层级的分布不均,政策参与主体的规模逐渐增大,政策主体未形成强链接合作网络等研究结果;其次,从政策内容评估维度上看,五个一级指标领域都有涉及,但二级指标的覆盖比只有68.75%,说明现阶段政策在评估指标比重上存在不合理性,政策条款的内容的分布极不平衡,存在政策盲点;最后通过量化研究发现现阶段供给型政策使用率占总数的78.26%,环境型占比18.73%,需求型政策仅为3.01%,从而得出“互联网+政务服务”政策工具使用形式单一,各政策工具之间配合程度不加,未形成综合配套使用,特别是需求面的政策缺失现象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