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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天津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轨道交通逐渐成为备受青睐的出行方式。除了符合生态社会的发展要求,具有绿色节能环保的特点外,轨道交通比其他公共交通速度更快、运量更大,成为人们出行的主要方式之一。如何加强轨道交通建设成为社会大众和专家学者研究的热点问题。随着包括轨道交通在内的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政府职能随之发生了深刻变化,由传统行政刚性命令发布者逐步向新型市场监管者的角色转变。本文选题着眼点不在于以往学界对于整个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监管的研究领域,也不在BOT、PPP等新型轨道交通建设模式,而主要集中在轨道交通建设当中,政府应当如何扮演好监管者角色。本文通过对天津市轨道交通建设发展及政府监管现状的介绍,分析了发展轨道交通的意义及特点,对轨道交通建设政府监管的主体、内容、环节等方面进行了阐述。在分析现状的基础上,梳理监管工作存在的漏洞和不足,分析深层次原因,找出解决难点,同时开展国内外典型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政府监管的比较研究,总结具有借鉴意义的内容,提出了完善轨道交通建设监管的对策和构想。本文认为多头监管问题突出、监管依据缺乏权威性、过程监管存在盲点和监管效率无法满足市场化发展需要的弊端是轨道交通建设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为进一步提高政府监管水平,更好的适应市场化进程的需要,应当从转变政府监管理念,确立独立的监管主体,完善监管法律制度,优化监管手段和方式,加强对监管机构的监督入手,使政府监管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