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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变更权是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后法院审判期间,对起诉书中指控内容的错误及时纠正和更改的权利。公诉变更权是现代公诉权的重要构成部分,并日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意义。在此基础上建立的公诉变更制度,随着起诉裁量原则的发展和检察官追诉犯罪裁量权的扩大,在世界各国的刑事诉讼中日趋成熟。公诉变更制度的构建对纠正公诉机关起诉中的错漏、及时发现案件真实、准确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世界各国法律中都规定了详细的公诉变更规则。反观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律,并没有对这一重要制度进行明确法律规定,司法实践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分歧,给具体操作带来一定困难。因此,我国有必要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诉讼变更制度。本文从公诉变更制度的基础理论出发,立足于我国的司法现实与诉讼传统,借鉴国外先进的立法规定,着重分析我国诉讼变更制度存在的诸多问题,以此对完善我国的刑事诉讼变更制度提出些许拙见。本文分为五个部分,分别从公诉变更制度基本概述、公诉变更制度构建的理论基础、公诉变更制度的比较法研究、我国公诉变更制度的现状与问题、我国公诉变更制度重构等五方面入手,对我国公诉变更制度的构建进行讨论。第一部分,公诉变更制度基本概述。首先明确公诉权与公诉变更权的含义,以及公诉变更的存在形式及效力,为讨论公诉变更制度奠定基础。然后对公诉变更制度的历史沿革进行分析。第二部分,公诉变更制度的理论基础。通过分析控审分离原则、起诉法定主义与便宜主义的融合、检察官客观性义务理论、诉讼效益理论的意义,及其与诉讼变更制度构建的基础作用,进一步明确诉讼变更制度的理论基础。第三部分,公诉变更制度之比较法研究。通过公诉变更模式、公诉变更范围、公诉变更程序等方面立法考察,对包括法国、德国等大陆法系国家和英国、美国等英美法系国家,以及日本等国的法律规定进行分析。第四部分,我国公诉变更制度的现状与问题。首先浏览了我国公诉变更立法的发展历程,从中理解我国法律的发展进程,然后列举出我国现行刑事诉讼类法律法规中对公诉变更的相关规定,进而最后从相关规定中发现我国现行规定中存在的问题。第五部分,我国公诉变更制度的重构。首先明确我国公诉变更制度的价值取向,实体正义与程序公正相统一、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贯彻控辩平衡作为指导我国构建公诉变更制度的价值取向;进而我国公诉变更制度构建的立法完善、模式选择、程序限制、等方面提出具体的设想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