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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五个方面论述了哲学解释学对方法论解释学的超越,阐明了隐藏在一切理解之后、并使理解成为并非最终由理解主体支配的事件的五个基本条件。
一、前理解:构造理解的最初方向。把前理解视为应该清除的偏见其实就是最大的偏见,理解者的自我遗忘并不能达到“客观”、“正确”的理解。解释者受立足点束缚是显明真理之必需。前理解规定了理解的视野,理解只会在视域之内存在。故前理解是理解的首要的基本的条件。
二、解释循环:理解的运动形式。方法论循环局限于客体之中,容易成为一个闭合的怪圈。本体论循环让理解者带着自己的前理解进入解释循环,从而改变了解释循环的结构、方向和意义,超越了“恶性循环”的陷阱,使解释循环上升为一种本体论的理解事件。
三、时间距离:理解意义的中介。施、狄二人以心理转换来克服时间距离,消除对原意的误解。而海氏、伽氏的哲学解释学认为时间距离打破了作者与作品的固有束缚,使文本获得了自主和独立,因为时间距离具有创造性作用,一可使文本的意义不断生成,二可过滤真假成见。时间距离的中介意义暴露心理置换的局促,使理解本体化成为可能。
四、视域融合:理解的先验条件。时间距离使理解处于熟悉性和陌生性两极对立之间。如何弥合相互之间的鸿沟?传统解释学认为通过重构可以达到原意、实现理解。哲学解释学认为文本无所谓原意,意义的生成、真理的显示是视域融合的结果,理解就其本性乃是一种效果历史事件,伽氏用效果历史意识超越了传统解释学对文本僵死原意的坚守。
五、语言:理解的家园。施氏声称“解释学的一切前提无非是语言”,实质上视语言为途径和手段,看重所指,忽视能指本身的意义。哲学解释学认为语言是存在的在场和显现,是事物原型的摹本,而非符号和工具,语言的存在昭示了理解的存在,越过了主客分离的鸿沟。语言成为理解者与理解对象之间的普遍媒介,它规定着理解的主体、客体和过程。
传统解释学秉持主客二分的认识论哲学,遗忘了存在,遗忘了理解主体的自我特性。哲学解释学将存在本身作为真理的“发生”来把握,存在本身是一种敞开和揭示,它以此在作为达到存在意义的通道,从而突出了作为此在存在方式的理解的本体论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