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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是政府的重要职能。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入发展,市场的力量逐步增强,在各类市场主体大幅增长,各类市场交易行为和竞争行为日趋活跃的同时,市场主体的诚信问题、商品及服务的质量问题以及消费者的投诉举报数量都呈大幅增长的势头。因此,市场监管越来越成为当代我国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
根据我国现行的有关规定,承担市场监管职能的政府部门主要是指对市场主体准入、退出及其竞争、交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部门,包括工商、税务、质监、卫生、文化、药监、城管、建设、农业、旅游、物价等多个部门。因此,我国市场监管并不乏承担者,其“监管链”的各个环节都有“重兵防守”,工商、税务、质监、卫生、文化、药监、城管、建设、农业、旅游、物价等部门林立,但这些部门都是“铁路警察,各管一段”。有关市场监管的部门越设越多,但我国市场经济秩序问题并没有因此而得到缓解。
为什么我国如此重视市场监管职能的履行、为什么市场监管的部门越设越多,但并没有因此而缓解我国市场经济秩序问题?带着这一实践的困惑,我们有必要从理论上反思和研究我国分割式的市场监管。一方面,依据分工理论和各司其职的官僚制理论,我国现行的市场监管具有监管主体多元、监管责任分段的特点,导致了市场监管过程中职能交叉、协调不畅、监管链条“断裂”、资源难以共享。这些都大大降低了我国市场监管的能力与水平,影响了市场监管的效能。
另一方面,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普遍应用,基于分工的分割式管理方式所产生的弊端越来越明显而在实践中遭受质疑。当代电子政务是信息技术应用与行政改革的有机结合,信息技术革命除了机器大生产代替体力劳动、实现了自动化之外,还改变了人与人之间沟通的形式、组织形式,并部分地代替了人类的智能。因此,电子政务预示着行政管理的转型,构建协同政府(Joined-upGovernment)必将成为打破政府分割的一种管理革命,成为当代行政改革和政府组织发展的普遍趋势。为适应网络化、信息化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满足这个时代公众对政府公共服务的需求,协同政府强调制度化、经常化和有效的“跨界”合作以增进公共价值,无疑是一种理想的政府管理与运作模式。
本文在洞察基于分工而形成的分割式管理方式弊端的基础上,深刻阐述了信息技术革命对政府管理和政府组织的影响,并以管理协同理论为视角,研究了市场监管部门间关系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从组织结构重组、资源整合、业务流程再造三个层面探求了监管部门间关系优化——从部门分割走向跨部门协同的途径,以提升我国政府市场监管的效能。
全文共六章,其研究思路为:通过实践观察提出研究问题并进行原因分析,基于管理协同理论分析视角,从网络信息技术支撑——电子政务与行政改革有机结合来分析提出解决对策,构建跨部门协同的机制模型并以案例研究作为检验。各章基本内容如下:
第一章导论,在综合分析了研究背景与实践现象的基础上提出了论文的研究问题:对论文研究中涉及的主要概念做了梳理和说明;围绕研究问题展开相关的文献综述;最后是论文的研究设计。
第二章阐述了论文研究的理论视角和研究框架。本章详细阐述了管理协同理论,并结合本论文研究的问题就其如何应用于电子政务环境下的部门间关系优化进行了分析。
第三章分析了传统政务环境下市场监管部门间关系的现状、问题及原因。主要描述市场监管部门概况、部门间关系的现状与问题,并深入分析其成因,认为部门利益驱动、执法权力竞合、组织体制不畅和技术手段滞后是部门间关系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第四章阐述了基于网络信息技术应用与行政改革有机结合的2电子政务对部门间关系改善的作用。特别是就电子政务对政府组织结构、资源管理及业务模式的影响以及基于电子政务实现协同监管的关键技术做了展开研究。
第五章提出了基于电子政务的市场监管部门协同监管模式及其构建。根据协同政务理念,基于对传统政务环境下部门间关系存在问题的分析以及电子政务对实现监管协同的技术支撑作用的研究,提出了市场监管部门实现协同监管的机制模型,从形成机制、实现机制、结果反馈机制以及配套的保障措施等方面研究了该模式的构建途径。
第六章对广州增城市无证照经营的协同监管模式进行实践检验和案例研究。研究表明,基于电子政务构建市场协同监管模式,能有效化解行政管理组织架构“条块分割”、市场监管主体多元、分段管理所带来的监管效能低下、监管缺位等问题,从而达到优化部门间关系,实现跨部门合作、监管职能互补、监管效能提升的目的。
综观全文,研究以渐进完善部门间关系为思路,从具体的运作机制、手段支撑方面入手,从技术与管理相结合的角度去探讨市场监管部门间关系的优化,以管理协同理论为指导,以电子政务建设为支撑,通过构建一个部门协同监管的模式,对电子政务协同监管的形成机制、实现机制、结果反馈机制及保障措施等进行了探讨。当然,技术本身只是工具,技术发挥作用的程度与方向深受制度、体制和管理者的影响,但限于篇幅,对政府部门和监管主体自身的利益特性分析以及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结合的角度实现市场监管协同性的阐述有待深入;同时,如何实现对协同监管绩效进行全面评估、大部门体制下的内部机构间关系的协调等等亦是笔者需要进一步研究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