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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尘肺病是近几年社会上的一个热点问题,自2004年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以来,相继在甘肃省古浪县、江西省、深圳市出现了多起农民工尘肺病事件。农民工尘肺病的诊断、救治及赔偿问题成为社会政策、法律制定和学术研究的热点。 本文通过两年时间在北京市、广东省深圳市、江苏省南通市、湖南省常德市以及甘肃省兰州市等多地的调查,收集了真实丰富的一手资料。调查对象包括各地尘肺病农民工、NGO工作者、律师、劳动局官员、卫生监察人员、工会领导、职业病防治医院院长等,整理录音22份。调查发现,尽管国家和各地政府都出台一系列的法律政策,如,颁布《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对尘肺病治理做出法律上的规定,但法律政策能够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从事粉尘相关工作的农民工,工作条件和生存状态令人堪忧,具体表现在:工作和生活条件恶劣、岗前培训和体检制度的缺失、尘肺病鉴定困难、维权成本巨大等。农民工尘肺病的预防、鉴定和赔付处于失范的状态。 涂尔干首次将失范引入社会学研究,意指在急剧变化的社会中,社会规范的缺乏、含混或变化多端,无法为社会成员提供指导的社会情境。转型时期社会发生深刻变化,传统因素和现代因素并存,原有的社会规范受到冲击和破坏,新建的规范未能及时有效的发挥作用,各地政府和企业为实现经济利益而采取违反规范的各种非制度化手段的现象时有发生,资本与地方政府对区域经济GDP的追求而形成的权力连接,制定了诸多有利于资方发展的地方政策,也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农民工的弱势地位。本文立足中国工业化转型这一整体的社会背景,运用实证分析的方法,以社会失范理论为分析框架,从尘肺病预防及鉴定技术手段的失效、尘肺病防治法律本身和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地方政府追求经济利益而制定一系列偏袒资方的政策,执行中执法不严格、监管不到位等三个方面,对转型时期农民工在尘肺病的预防、鉴定及赔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进行分析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