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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地区人类活动的加剧及全球气候的变化使北极生态安全面临严重威胁。以国际环境法的视角加以审视,北极现有的生态法律及其管理组织在进行生态安全及其环境风险防范时,由于缺乏全球视野而存在一定程度的局限性。在北极领土主权问题之外,北极存在着"部分公域化"的趋势。全球气候变化与北极的变化相互作用,气候变化作为"全人类共同关注事项",使北极生态安全问题能超越区域性的局限而成为全球性议题。以"公域"和"全人类共同关注事项"作为理论依据,北极事务的国际合作可以突破区域性,从全球视野更好地保护北极生态;并允许容纳圈外国家,例如中国参与到北极事务中。中国应借助北极理事会等现有北极组织作为合作平台,积极主动地与极地组织进行国际合作,并建立相关信息交流和沟通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