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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签署、图书馆立法的日益迫切以及21世纪新图书馆运动的掀起,业界对图书馆自由、公共图书馆精神、读者权利的研究高潮迭起,却忽视了的读者义务的研究.论文从法理的角度对图书馆读者义务从遵纪守法、关爱尊重、合理使用、文明利用等维度进行了论述,文章指出,在图书馆的权利义务中,义务是居于本位的;在读者的权利义务中,权利是居于本位的。因此,读者在利用图书馆过程中,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应该履行“合理使用信息资源”、“合理使用图书馆设施”、“恪守信息道德与伦理”、“保持安静”、“维护阅读环境”、“维护图书馆设施”的义务。还有“不得损毁图书馆的设施和图书”、“不得妨害其它读者利用图书馆”、“不得干扰图书馆的工作秩序”等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