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在介绍2001年完成的厦门湾港口总体布局规划的战略环境评价以及随之因规划调整而进行的厦门港嵩屿港区规划功能调整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上,讨论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特点及其适应我国国情的程序和方法,提出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早期介入原则、预防原则和公众参与原则的重要性及其在实践中的应用.并与嵩屿港区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对比,分析了规划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在评价程序、评价方法和重点评价内容等方面的异同及两者的相互衔接,以求为实践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