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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比较分析中国目前土地制度改革的几个主要选项,再次建议在全国城乡统一实行“国家所有、个人永用”的土地制度,简称“国土永用制”,并提出一个分三步达成的设想.本建议以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现代产权结构理论为基础,同时参考了新加坡、香港特区以及我国城市目前所实行的“政府所有、个人有限期租用”的土地制度.国土永用制的实施,将在保持土地权益分配现状不变的前提下,开拓我国未来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