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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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央行等部委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的试点方案出台,我国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改革逐渐进入深水区.此次改革的举措步步深化,先有中共中央以重大改革事项提出顶层设计和指导思想,国务院随后决定在全国开展抵押贷款试点,为此全国人大常委会还专门授权试点地区暂停有关法律适用,最后中国人民银行等5部门联合发文制定抵押的暂行办法.根据我国政府改革的一贯思路,我们知道经营权抵押在试点地区积累一定经验后,就会推向全国
【机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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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央行等部委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的试点方案出台,我国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改革逐渐进入深水区.此次改革的举措步步深化,先有中共中央以重大改革事项提出顶层设计和指导思想,国务院随后决定在全国开展抵押贷款试点,为此全国人大常委会还专门授权试点地区暂停有关法律适用,最后中国人民银行等5部门联合发文制定抵押的暂行办法.根据我国政府改革的一贯思路,我们知道经营权抵押在试点地区积累一定经验后,就会推向全国.然而,颇为遗憾的是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在现行法律框架下仍有诸多不适,全国人大的授权似乎也是只暂时解决了局部问题,并非长久之计.如果不能将经营权抵押融入到现行法律制度当中,农村土地改革定不会一帆风顺.因此笔者不揣浅薄,拟从法律视角对政策进行解读,归纳已有的实践经验,在此基础上分析、解决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业务中存在的一些疑难问题,期望对改革实践能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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