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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形建筑市场的建立是以建设部建监[1997]号文关于印发《建立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为起点,之后,在冀政办函(1999)38号《河北省有形建筑市场建设管理办法》和国办发[2002]21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国家计委、监察部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的指导下,历时十余年的完善和发展,交易中心体系化建设已经基本完成。本文介绍了交易中心的性质、收费,及其“服务”的特殊性等对某中心的认识,探讨了争取名正言顺的事业身份、建立统一的建筑市场,以及向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稳步迈进等近期做法。